新 大 陆 诗 双 月 刊 2001年12月第67期 散思于诗 ◎秦松  “落花水面皆文章”,行云流水亦或诗。“万物静观皆自得” ,情由热而冷亦得自于“静”。  六月二00一年日全蚀,新世纪的首日封,落于非洲的黑中之黑,可以入诗。以视觉观之,也近于吾之画意。  文明的幼稚,接近艺术的本质 。一如原声原色接近个人的原质 。意生意,形变形,色变色,也并非完全的意外。  不计死生含笑而去,忍着泪光的哀痛,此之谓“升华”乎?  以意象成诗,以名词形容,以动词命名。惜墨如金不滥情挥霍 ,可以成为诗人。  情动于性情之中,飞思于逻辑之外。  情由动生,理为情而死,不明究理,乃有意在言外之意会。  至情至性,不求甚解,放逐情绪,而成艺术的秩序之结构。令情绪而成为情怀。    不为理而议理,不为道而载道。  诗以言志者,人之情怀也。  不为意象而意象,不为音律而音律。不为写诗而写诗。  诗之死亡,只有形式与技巧的皮囊,无关于读者的多少。  诗成于“我”,容许读者的抱怨。  少见必多怪,是惯常的现象不仅于诗。诗在惯常之外,放逐煽情浮燥深进入静寂之完成。令静寂而不空,噪音杂音任由他去耳 。  生活的现实或许肢离破碎,作为诗的语言艺术,不能肢离破碎 。  诗不平铺直叙,也不顺理成章。  杂乱无章肢离破碎,也不成其为诗。读之伤眼伤神而伤心。  诗之外的文字语言,是生命的血肉本身。锤炼文字,首先是锤炼生命,把肉体锤炼成精神的文化生命。而有超乎本能的感受与感动。  诗应当有所感有所见也有所思 。要求读者如何如何?不如求诸在己。诗无罪,读者又何罪之有 ?  写诗和读诗,都是寂静的生命动态,推己及人,一往情深执迷不悟,由我而忘我,何其难得?  生命的虚荣浮华,外在之诱惑太多,肉体与精神各有生存之姿 。乐于精神乐于肉体的“贵族” ,各有所乐。是否──  精神就一定空灵,肉体就一定虚华,好像又不是如此简单的二分论。不过写诗总是多于“偏心 ”的活动。然则,精神的贵族,也不能不享有酒肉之乐。肉体的贵族,也会附庸风雅一番,而且写诗也不尽然风雅。  最近,与一位写诗的老友餐叙 ,不免要谈到诗。他说看不懂一首诗,能看懂两三句也不错了。我颇有同感。如果从两三句中得而连想而追索,当会意味出意在言外的一些什么。如果说是只有两三句的小诗,岂不是整首诗全读懂了。  诗人与非诗人,相同的孤寂之感,只是对孤寂的体认与解构的不同而已。 2001年六月末在纽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