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 大 陆 诗 双 月 刊 2001年12月第67期 诗与非诗的讨论 ◎蓝亭  我想,每一位诗人都应该有自己对诗的一定的定义,但是这是无法确立标准的;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审美焦点是一个动态的过程。任何一个欲想简单定义诗的想法,是十分不成熟的。  本身探索诗美原则的过程,也是诗人推动诗的原动力。  虽然诗定义是不定的,对反诗美原则,及非诗类作品的剔除却有极大的天地。下面我谈几点非诗的特徵:  (一)诗是人审美之后的文学作品,所以任何停留在事物表层的 ,任何认为存在即是美的观点是错误的。比如:  1.发泄,示欲是存在的,但不是美的;  2.政治,政策的动机是社会存在的,但不是诗性的;  3.思想的本原混沌状态是精神实在的,但不是诗美的范畴。  (二)诗是能被反复欣赏,阅读的,诗是结构完整的,创作加工的结果。所以,任何盲目的,短暂的任何抒情或叙事的冲动,都是非诗范畴,因为其持续性阅读的品质的匮乏。比如:  1.任何随机创作,绝大数都有非诗倾向;  2.任何表达快乐,娱乐,气愤 ,和性欲的主题和动机,因为这些感情状态的非延续性,必然导致无重复阅读和欣赏的可能。  (三)诗是文学的原状态,所以 ,任何过份引经据典的,搀杂过多文明元素的文字,也会在引用的背景之中失控或失重。  1.构架在哲学和科学,其它非文学名词之上的文字,常在诗美学价值上显的空泛;  2.引用过多他人文学和引语过多,而在诗自身表达内容中失色。  (四)诗是有血有肉的存在,任何过份强调文字技巧和任何过份强调感性动力的观点有失偏颇。比如:  1.只包含创作基于文字张力和穿透力的文字,脱离主体和感性的文字,不是诗,有骨骼只是骷髅;  2.仅包含个人感情抒发的冲动,没有任何文字表达的加工和选择,也是一摊死肉。 草于10/25/2001 费城